法庭:男教師涉姦醉酒女幼師

【本報訊】廿七歲男教師於三年前在一次唱K聚會認識一名幼稚園女教師後,疑趁對方酒醉藉詞送她回家,卻把她帶到同屋苑另一單位涉嫌將她強姦,奪去其初夜。男教師其後被控一項強姦罪,他不認罪,案件昨日在高院開審。女事主被安排在屏風後作供,她供述案發經過時數度激動落淚。

藉詞送返家 帶往同屋苑侵犯

被告鄧庚濤被控於二○一四年九月廿七日,在筲箕灣一單位強姦女事主X。現年約廿八歲,案發時任幼稚園教師的X供稱,她十八歲才開始飲酒,每次最多一杯。案發當晚她接受修讀幼稚園高級文憑時認識的女友人Y邀請,同去灣仔唱卡拉OK,Y的一名男友人同行,期間有約五名X不認識的男士到場,當中包括被告。

X續稱,他們同唱歌、玩遊戲機及猜枚,期間她與被告猜枚,X因輸掉而喝了約六杯啤酒。X感覺暈眩並只聽到側邊有聲音,她曾到洗手間嘔吐不果,而被告則表示要送她回家;X稱,由於之前她亦曾與Y及其男友人喝酒,該男友人送她回家無事發生,故答允讓被告送回家。

被告與X乘的士到達X所住屋苑另一大廈,X發現升降機位置與她住所不同,遂問被告「呢度邊度」,被告稱「返屋企」;X因無力終跟被告進入一單位的房間。被告推X落床並脫她衣服,X無力反抗只表示:「唔好。」被告終把陽具插入她陰道,並射精在她面上,X其後睡着。天亮時X因便急醒來,發現自己沒穿衣服;她穿回衣服到廁所發現她使用的紙巾有血,她其後離開單位,當時被告正睡着且床單有血。X稱之前她並無性經驗。X今續作供。

案件編號:HCCC 43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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