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救護員現時所用的頭盔於二○○三年引入,迄今近十五年,較部門最初預計用十年的限期超出近五年,有救護人員指消防處去年曾安排人員試用三款新頭盔樣辦,部分性能極佳,但更換工作至今沒有下文,事件引起內部討論。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批評消防處處理此事反應「肯定係遲」,內情令人費解,促請部門盡快向前線救護人員交代。不過,消防處否認延誤更換頭盔,又指一一年部門檢討發現,現有頭盔仍適合救護人員執行職務。
根據消防處和立法會過往的文件顯示,救護員現時使用的頭盔是於○三年引入的「Pacific」紅色頭盔,於新西蘭製造,分派予救護和調派及通訊職系人員使用,當時預計使用年期為十年,該款頭盔每個造價約一千五百元,物料採用高保護性纖維物料聚氨酯(Polyurethane)所製,重量約一點零二五千克,較消防人員所用的頭盔輕。
不過,原定用十年的頭盔至今仍在服役,部門更換頭盔的工作更只聞樓梯響。本報收到救護人員內部訊息,指去年處方因應歐洲標準EN443的更新及配合行動需要,提供三個新型號救護頭盔的樣辦予所有救護站人員於站內試戴,完成後須填寫問卷,以評核新頭盔的保護性、功能性和靈活性等,數據整合後再遞交予救護主任。
消防處表示,現有頭盔的預計十年使用年期,是指該型號頭盔的耐用程度,並非該裝備的可使用年限,強調部門早在二○一一年已全面檢討,結果顯示現有頭盔仍適合救護人員執勤使用,否認處方延誤更換前線人員頭盔。
王國興表示,有關頭盔既有原本使用年期,消防處便應在用夠十年之前進行檢討,質疑事件反映部門對救護人員的重視不足,且有疏忽之嫌,他指:「十五年好多物料都換咗(新一)代、比以往進步」,憂現有的頭盔已無法適應今日需要,未能提供更好的保護,消防處要盡快交代「安大家嘅心」。
城市大學專業持續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則指救護出更次數「超密」,他憂慮最終或要「用咗廿年都未換」,直指該處在事件中「比較有啲失職」,須盡快解決。
香港消防處救護員會主席李偉孝表示,現時救護員所用頭盔沿用已近十五年,處方早前安排三個新頭盔樣辦予人員試戴,工會歡迎消防處檢討更換新頭盔,以及增設更強及更多保護性裝備。
消防處發言人補充,是次救護頭盔的研究由處方提出,去年成立專責工作小組,就市場上數款救護頭盔作初步研究和收集前線人員意見,現階段正與有關供應商澄清該些頭盔是否符合部門要求,管理層已透過不同渠道和會議向前線人員交代進度,工作小組會續物色符合要求的頭盔,作更廣泛諮詢及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