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是非一般經歷,但對吃政治飯的人來說,坐監亦是鍍金良機。因衝擊政府總部而入獄的黃之鋒及羅冠聰日前獲釋外出,翌日出席電台大談獄中歲月。黃之鋒自行爆料,披露他繼承長毛梁國雄無法無天偏護髮的「壯舉」,在壁屋監獄質疑懲教署人員,為何在囚人士頭髮長度仍限於六毫米?
重獲自由首日便爆此料,黃小子似乎急於接長毛的班,結果遭懲教職員警告,勿煽動其他在囚人士關注此問題。
黃一心想繼承長毛的「護髮大業」,藉此便能炒作入獄的經歷,卻不知高院今年一月裁定長毛在護髮案勝出後,政府立即小心研究判詞,認為茲事體大,一個月後、即今年二月便提出上訴,同時向法庭申請延長原於今年六月一日生效的護髮令,因此,黃之鋒等人入獄後,仍須按舊例剪短髮。
監獄之設,本就是要囚禁犯事者,讓他們從失去自由、自主的日子中嘗透懲罰的滋味。因此,監獄當然不可能自由自在,但黃小子卻視之為獄中之難,一邊不滿在獄中生活必須絕對服從命令,不允許獨立思考,但出獄後高喊的口號卻又是「它可以困住我的身體,卻困不住我的思想」,思想與思考分道揚鑣,他沒感覺一點點違和。
從長毛的護髮官司到黃小子的護髮言論,頭上青絲似乎成了本地反對派的集體死穴,不護髮便不算護法,他們把護髮當成監獄歲月的抗爭目標或聊勝於無的壯志,一切也似順理成章起來。
長毛與黃小子兩名老少反對派的護髮「壯舉」,為法庭、懲教署帶來不少衝擊,如今,官司還在繼續,護髮或削髮還有得拗。有口痕友奇怪了,質疑為何反對派只挑戰懲教署管理頭髮的規定?沒有人反對膳食、反對沖涼或反對私隱等等,繼而引申的結論是香港監獄在上述各方面的表現不俗,因此幸免於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