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提供貨物處理的國泰航空服務有限公司及其一名僱員,就工業安全的事宜被勞工處發出傳票檢控,指他們於今年二月在香港國際機場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案件昨於西九龍法院提訊,兩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法庭將案押後至十一月廿三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相關文件。
被告國泰航空服務有限公司被票控兩罪,分別是「沒有設置及保持安全的工業裝置」罪及「沒有提供所需的指導、訓練及監督,以確保受僱用者的工作安全」罪,控罪指它於今年二月十九日在香港國際機場作為貨運站佔用人,沒有設置及保持安全的工業裝置及工作系統,以及沒有提供所需的資料、指導、訓練及監督,以確保在工業經營中僱用的人工作安全。
另一名被告陳德昌,是國泰航空服務有限公司的僱員,則被票控在同日「沒有為其他人採取合理的謹慎措施」罪。
資料顯示,事發當天國泰航空服務有限公司一名男拖車司機,在香港國際機場停機坪協助貨機卸貨期間,他站在自己的拖車兩節拖卡之間,遭另一輛由同事陳德昌駕駛的拖車尾卡撞擊,並將他夾在兩拖卡之間推行,他被救出送院急救但最終不治。
案件編號:WKS 12614-1261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