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私人執業女西醫林思允被指建議女病人接受血小板豐富血漿療法(PRP)治療暗瘡疤,誇大和誤導療效,以及未有在病人知情及同意下進行療程,涉兩項專業失德。醫務委員會昨續紀律聆訊,未畢。
案情指出,林思允涉於一一年未得到姓周(音譯)女病人同意,及未詳細解釋療程風險,為周進行微針加PRP療程。
林昨供稱,在治療周之前,她已為逾三十名病人以相同療程治療暗瘡疤,大部分病人療效十分顯著。她強調,在介紹療程期間,曾向周講解有感染風險,亦會令面部皮膚紅腫及刺痛。療程進行前亦向周說:「微針療程可以改善你面上凹凸洞,但改善唔代表可以回復番未生暗瘡前狀態」,林指周當時回應「我當然知道」,林認為療程前已得到病人共識。六次微針加PRP療程完結後,林聲稱,已提醒周在四至六星期後覆診,惟周未有出現,她之後無再接觸周。
控方質疑,林思允為何對六年前的對話記得一字不漏,林解釋很少病人像周一樣,首次到診所已做足資料搜集,因此對周印象深刻。控方又指,周姓女病人曾供稱,療程後半年曾電郵林反映療效不佳,林回覆電郵表示謝謝意見,質疑林稱無再接觸周的說法。林表示,沒收過電郵。
辯方專家證人、整形外科專科醫生李天澤表示,根據文獻,微針加PRP療程是治療暗瘡疤其中一個適當方法,亦可促進骨膠原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