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製彈案 第三被告家檢六樣懷疑爆炸品

【本報訊】警方前年於西貢蠔涌亞視舊廠房發現懷疑爆炸品,其後控告五名男子串謀製造炸藥及管有炸藥等五罪,案件昨於高院續審。控方傳召爆炸品處理課總督察黎遨遊作供,並在庭上讀出黎於前年八月廿一日撰寫的報告。黎的報告指,他與上司等到亞視舊片廠檢視懷疑爆炸品後,收到上司指示,在同晚凌晨二時往第三被告彭艾烈在西貢的住所檢視懷疑爆炸品,並於彭的睡房睡床及附近發現丙酮、過氧化氫、硝酸、硝酸鉀、糖及五個螢光管頭共六樣懷疑爆炸品。

初步檢驗無即時爆炸危險

報告指,黎到場看到該些懷疑爆炸品後,隨即進行清場,穿起保護衣等裝備,並以儀器檢驗有否即時爆炸危險,經初步檢驗,該些物品均無即時爆炸危險,遂交給警員送往化驗,其後再交回給他作進一步分析。

黎又指在現場亦檢獲紙杯內有白色固體,並在房間檢獲一本筆記簿,內裏分別有寫上「TATP」及「Redneck Rocket」貼紙,黎於數日後詳細檢驗該些在第三被告家中找到的懷疑爆炸品。案件下周一續審。五名被告依次是陳耀成、鄭偉成、彭艾烈、胡啟賦及文廷洛(廿二至卅五歲)。

案件編號:HCCC 4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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