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 李國寶開票提現金去向冇得查

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涉嫌於在任期間,收受深圳東海花園豪宅單位價值逾三百萬元豪華裝修,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一案,在高院原訟庭經過四星期審訊後,控方昨日傳召最後兩名證人後終完成舉證,下周將進入辯方舉證階段。昨出庭作證的東亞銀行高級經理何耀強供稱,東亞主席李國寶與曾蔭權太太鮑笑薇在二○一○年中同日提存卅五萬元,有關交易以提存現金的形式進行,無法追蹤錢的去向。何亦披露,曾氏夫婦在進行上述提存的月份,單是存於東亞的資產,金額已達六千一百萬元。

東亞總行高級客戶經理作供

證人何耀強於一九六九年已加入東亞銀行工作,一○年時在東亞中環德輔道中的總行出任高級客戶經理。他表示,曾蔭權夫婦在東亞開設有一個聯名戶口,另外曾太鮑笑薇個人亦有另一個戶口。據何耀強表示,該個聯名戶口亦多數是由曾太負責處理,如曾太親臨總行,通常都會由何招呼,帶她到會客室。曾太向何提出指示後,何會分配同事處理,而何自己則負責伴着曾太。

控方早前已舉證,指出雄濤廣播股東兼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在一○年七月十六日上午,用現金支票提取卅五萬元現款,曾太則在李國寶提錢卅五分鐘後,存入相同金額現金到聯名戶口。何昨稱,李國寶提款的交易並非由他經手,至於曾太的指示則記不起是不是他經手。

就李國寶開現金支票提取現款一事,主控官David Perry問何耀強,現金支票是否也可存入戶口?何答說可以,但選擇用甚麼方法提款則是客戶的自由,以他經驗,客戶有時提取一、二百萬元現金,亦非罕見之事,故提存卅五萬元,未必會引起行方注意。Perry追問,若存支票入戶口,是否就有紀錄可見到款項去向?何回應稱,李國寶這張支票是提取現鈔,銀行便無法追蹤款項是否去了任何其他戶口,而據他所知,李國寶無開立電子帳戶,故不能上網轉帳。

曾氏夫婦當年6100萬存東亞

何引述廉署取得的銀行月結指出,在一○年七月,曾氏夫婦的聯名戶口內,總資產約有三千六百萬港元,而曾太的個人戶口,則有資產約二千五百萬港元,兩者合共六千一百萬元。戶口內除港幣及人民幣存款外,亦有其他外幣,以及人民幣債券。

現年七十三歲的曾蔭權,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控罪指曾蔭權身為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涉嫌於一○年一月至一二年六月期間,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接受利益,即東海花園一個三聯式住宅物業的整修及裝修工程,作為他憑其行政長官及行會主席身份的作為或不作為,即傾向或保持傾向於優待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的誘因或報酬,或由於曾作出上述行為,而接受該利益。控方昨宣告完成舉證後,法官即指示陪審團下周一才返回法庭,屆時會告訴他們審訊的最新進度。

案件編號:HCCC 48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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