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案明年1‧18開審 梁天琦被加控襲警罪

【本報訊】去年農曆大年初一至年初二發生的旺角暴亂,本土民主前線成員梁天琦及黃台仰被控煽惑暴動、暴動及其他罪名,案件昨在高院進行第二次審前覆核。法官批准控方的申請,加控梁天琦一項襲警罪,令案中八名被告面對合共十項控罪。案件將於十二月九日進行第三次審前覆核,而開審日期則由明年一月十五日延至一月十八日,預計審訊八十日。

官准控方修訂部分控罪

律師庭外透露,本案原本有十名被告,但法庭早前已下令把其中兩名被告分案受審,使本案的被告剩下八人。八名被告包括黃台仰(二十二歲)、梁天琦(二十四歲)、李諾文(二十歲)、盧建民(二十九歲)、林傲軒(二十一歲)、黃家駒(二十五歲)、李東昇(二十四歲)和林倫慶(二十四歲),他們八人昨都有到法庭應訊。

至於要分案受訊的兩名被告,昨沒有到法庭,他們分別是人稱「美國隊長」的容偉業(三十二歲)及袁智駒(二十五歲)。

昨日的審前覆核是閉門聆訊,公眾人士不能進入法庭旁聽,聆訊進行了約三個小時才結束。律師其後在庭外透露,法官昨批准控方申請,修訂了部分控罪,而有兩名被告更被加控新罪名,令現時八名被告面對合共十項控罪,包括煽惑非法集結、煽惑暴動、非法集結、暴動及襲警等。

控方指,八名被告分別於去年二月八日至九日,在旺角砵蘭街、亞皆老街、山東街以及花園街,參與暴動及非法集結等。當中部分被告更被指於當日襲擊正執行職務的警員。

林傲軒加控非法集結罪

梁天琦原本被控一項煽惑暴動和兩項暴動等三罪,昨被加控一項襲警罪。林傲軒原本被控一項暴動罪,昨被加控一項非法集結罪。其餘六名被告的控罪維持不變,當中黃台仰被控煽惑非法集結、煽惑暴動及暴動等三罪。

案件編號:HCCC 40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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