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涉嫌於在任期間收受深圳東海花園豪宅價值逾三百萬元裝修,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案件昨在高院續審,行政會議秘書黃潔怡出庭作供指,曾蔭權在行會多次處理涉及雄濤廣播的議題時,都有批核行會成員夏佳理申報其雄濤股東身份事宜,並決定要夏避席,但曾蔭權自己就沒有作出任何申報。
黃潔怡稱,本案被告曾蔭權在○五至一二年任特首期間,每年都有作出利益申報。曾○五年起便申報與妻子和兩子以公司Ace Regent Development Limited名義,持有一個位於中西區麥當勞道的住宅物業出租,曾是公司董事。此外,他亦申報在英國有一個自用物業,由他與太太聯名持有。另外,曾亦申報持有盈富基金和人民幣債券。
黃指行會討論範圍廣闊,而成員來自社會不同界別,討論議題牽涉到他們的個人利益不足為奇,因此為保障公眾利益,必須要確保討論不偏不倚、公平公正,所以成員涉及的潛在利益都要申報,重大的利益衝突要避席,確保不影響討論。
黃強調申報制度對行會運作非常重要,秘書處通常會在開會前四至七日向成員發出會議文件,一來讓他們準備討論,二來讓他們考慮是否牽涉利益而須申報,秘書處亦會翻查成員的利益登記冊,若發現涉利益衝突亦會作出提醒。
但她指,若成員無作申報,秘書處便不會知道有無潛在利益衝突,故要維持制度有效運作,最重要是成員提供確實資料。黃接受控方提問時確認,曾蔭權任內在四十六次會議中,作出六十九項針對個別議程的申報,包括申報自己正接受長俸,但仍決定繼續主持涉及增加長俸問題的會議;在討論跨境渡輪服務時,他申報弟弟曾蔭培為新創建及新渡輪高層,結果他亦照樣主持會議。
此外,黃確認曾蔭權曾處理夏佳理申報身為雄濤廣播股東的事宜,並因此決定要夏避席涉及雄濤的議程,但曾蔭權自己就沒有作出任何申報。黃亦同意,在商討給雄濤發牌事宜時,時任行會成員梁振英亦有參與會議,但沒有紀錄顯示梁有申報其公司為深圳東海花園提供物業管理服務。黃明天將繼續作供。
案件編號: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