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珠澳大橋香港段不斷發生致命意外,勞工處被轟監管不力。根據勞工處昨日向立法會提交的書面回覆顯示,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工程過去兩年已審結及被定罪的個案有六十七宗,其中總承建商「中國港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承建商「香港寶嘉建築有限公司」及「威勝利香港有限公司」各被定罪十五宗,合共佔總數六成七,違規事項包括沒有提供護欄防止工人跌下水、沒有防止有人從不少於兩米之處墮下及沒有提供足夠的進出口途徑等。
勞工處今年四月曾向立法會提交有關港珠澳大橋工程的職業安全情況,指工程自一一年動工至今年首季,勞工處錄得二百七十五宗工業意外及九宗致命意外,該處期間巡查一千三百多次,共發出八百五十三封警告書、二百三十張敦促改善通知書及五十一張暫時停工通知書,並提出三百廿九宗檢控。不過,有議員不滿勞工處僅提供「純數據」,不肯公開涉事承建商的名稱及定罪數目,故要求該處提交進一步資料。
勞工處終在昨日提交書面回覆,惟未有分別列出六十七宗定罪個案的刑罰,又指經徵詢律政司的意見及參考《公開資料守則》,認為不宜披露涉及「書面警告」、「敦促改善通知書」及「暫時停工通知書」的承建商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