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兒科名醫陳以誠被投訴於二○○九年治療十四個月大男嬰右手無名指的割傷時,涉治療不當令男嬰切除一截手指。醫務委員會昨繼續聆訊他涉三項專業失德一案,陳沒有為病人做傳統縫合手術,而用「Dermabond」皮膚黏合劑處理傷口,控方專家證人昨表示不建議這種治療方法,因液體會滲入傷口致延遲愈合。聆訊未畢,預計明年一月繼續。
控方的專家證人、骨科醫生林迪基昨供稱,不推薦用「Dermabond」皮膚黏合劑處理案中病人傷口,因黏合劑的液體會滲入傷口,令傷口維持打開,延遲愈合,他多番強調檢查傷口很重要,處理傷口的第一步是檢查清楚傷口會否有組織被割斷,其次才考慮用甚麼方式埋口。他特別指出,案中病人的傷口位於遠端指關節,倘有血管或神經線被割斷會很麻煩。
他又指,陳以誠需在浸會醫院為病人進行第二次「Dermabond」治療,顯示其治療效果不佳,致傷口持續流血,認為根本不應繼續用這方法處理。
病人母親林女士昨接受委員會提問時激動落淚,當暫代主席麥列菲菲問她,為何事隔多年仍記得兒子受傷過程及治療詳情,她哭道:「其實唔想記得件事,但如果唔記得,講唔到畀人知,為個仔攞唔到公道,所以盡量去記。」
陳以誠涉三項專業失德,包括於○九年八月十至二十日期間,未有恰當處理病人的傷口;同年八月十三日於一份保險表格聲稱於八月十日曾為病人縫針,但實際上沒有;及同年八月十三日於收費單上寫於八月十二日為病人另一個割傷傷口縫針,但實際並無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