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喜來登酒店被指在一場婚宴中,提供的燕窩羹內被發現有彎曲指甲碎片,經營婚宴場地的公司事後被票控一項「食物品質與購買人所要求不符」罪,案件昨審結。裁判官雖相信女投訴人是誠實可靠的證人,但指新郎原本有兩包疑似指甲的證物,卻只交出其中一包給食環署化驗,令案件有疑點,被告Consolidated Hotels Limited在人證可靠但物證存疑的情況下,獲判罪名不成立兼得訟費。
任職中學教師的新郎黃澄曦昨供稱,去年十二月九日晚,他從妻子的表姐陳苑君手上取得用紙巾包裹的指甲碎片後,即將紙巾連指甲放入紙巾袋,而當晚埋單與酒店經理交涉時,他一時忙亂「拎錯」在西裝袋內的另一個紙巾袋,並打開裏面的紙巾向對方展示。
黃之後回房,才發現載有真正證物的那個紙巾袋,即電召酒店職員上房拍照,黃聽到有人在電話一邊說他「玩嘢」及「係咪想屈我哋」。黃強調無意要將酒店告上法庭,當初亦非黃向食環署投訴。
辯方盤問黃時指稱,黃當晚首次向酒店經理展示的指甲其實已斷開兩截,經理質疑與陳最初展示的指甲不同,故黃其後入新娘房剪指甲,「仲剪到啪啪聲,有職員聽到」,黃因弄掉了原來的指甲,而要剪指甲冒充。黃昨承認有「兄弟」在新娘房剪指甲,只因想比對一下陳給他的是否指甲,但並非要剪指甲冒充。
辯方又指,事發於去年十二月,但黃直至今年四月才向食環署錄第一份口供,質疑黃為要與陳「夾口供」。黃昨承認錄口供前曾看過陳的口供,但否認與陳串謀誣陷酒店的食物有異物。
裁判官裁決時指,陳是誠實可靠的證人,但黃曾向酒店職員展示兩個聲稱放有證物的紙巾袋,黃其後只交了一個給食環署化驗,令案件存有疑點,故判被告罪名不成立。辯方向法庭申請取回二十萬元訟費,控方則指被告公司自招嫌疑而反對,裁判官批准辯方的訟費申請,但數額要待稍後評定。
案件編號:KTS929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