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執言:「殺」字面前 雙重標準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日前發起「革走戴耀廷吶喊大會」,廿二名立法會反對派議員煞有介事發表聲明,譴責大會有人發表「殺無赦」言論,更指涉嫌違反法律。何君堯被傳媒問及有關言論,他指出:「當天『殺』的意思,是嫉惡如仇,只是真情表達,不是要殺人。」

「殺」在辭典中有各種解釋,除了殺戮,亦包含:一、終止、收束,如殺住、殺字、殺收、殺止、殺筆、殺尾;二、棋類對弈,如殺一盤;三、壓低價格,如殺價;四、表示程度深,如笑殺人、恨殺。

何君堯的意思明顯是上述殺戮之外的第一義,即是要終止港獨。筆者認為無論建制或泛民的領袖,都應有勇氣帶領支持者放下仇恨,走上善良仁愛之路,不贊成任何過激的言行,亦認同何議員用詞用字應更加小心謹慎。但反對派的聯署譴責則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其偽善彰彰明甚。

激進派、港獨分子經常說要殺人、「滅門」,例如中大一名內地女生移除港獨標語,事後遭港獨分子恐嚇「不要踏出房門半步」、「死無葬身之地」。港獨分子散播仇恨煽動襲警狂言要殺害警員,作家屈穎妍撰文指斥,遭到港獨分子鋪天蓋地的「滅門」恐嚇。這些貨真價實的殺人恐嚇,從來不見反對派譴責,只見他們不斷找藉口縱容。

就是這廿二名反對派議員,當有人泯滅人性在蔡若蓮喪子之痛上撒鹽,他們卻默不作聲。這可見反對派一貫小事化無限大、斷章取義、雙重標準,今次又是盲攻對手,企圖轉移反港獨的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