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佔領行動九名涉嫌搞手,包括三名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等被控在一三至一四年底期間,串謀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公眾妨擾等六罪,案件昨於區院再提訊。控方表示,控辯將會就有否需要分案聆訊及控罪適切性等議題進行陳詞,建議案件進行審前覆核,預計需時四天處理。法庭現將審前覆核定於明年一月九日至十二日進行,期間各被告續准保釋;惟被告之一的黃浩銘則因「反東北案」,現於監獄服刑中。
辯方律師指目前控予眾被告的控罪「很有問題」,例如有部分控罪出現重疊,有控罪的指控內容如「煽惑他人煽惑公眾」更在法律上聞所未聞,控罪本身亦很多不清晰之處,惟控方一直迴避澄清「煽惑他人煽惑」中的「他人」是誰,辯方亦質疑控罪所指的「中環及金鐘佔領範圍」有不斷擴闊之嫌。辯方又指,警方在佔領行動中共拘捕約九百人,至今只有二百多人被檢控,但其餘七百人的狀況則未明,故要求律政司盡快交代。控方則要求法庭稍後進行審前覆核,去處理上述事宜。
八男一女被告依次是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五十二歲)、中大社會學系副教授陳健民(五十八歲)、牧師朱耀明(七十三歲)、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四十五歲)、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四十七歲)、學聯前常委張秀賢(二十二歲)及鍾耀華(二十四歲)、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廿八歲)及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六十一歲)。
本案在庭內庭外發生小插曲,開庭前,收監的黃浩銘由囚室步出庭時,旁聽席上社民連梁國雄帶頭叫口號,有人附和大叫,最終保安要將梁帶離法庭,控方在開庭後亦就此事向法官投訴。而「保衛香港運動」及「珍惜群組」有數十名成員在庭外示威,有女成員郭綺華敲煲高叫「殺死戴耀廷」,亦有成員大叫:「殺無赦三子」。另外,約有廿名「政中香港人」成員昨到香港大學外請願,要求戴耀廷「找數」認罪及「滾出港大」。
案件編號:DCCC 48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