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確認書應成為常態

立法會宣誓風波導致六名議員被DQ,選管會日前剛公布其中四個議席的補選安排,大狀黨便迫不及待去信,促盡快解釋及交代今次補選會否要求參選人填寫「反港獨」確認書,並表明「絕不能接受確認書成為選舉常態」。

這就奇了,立法會議員必須宣誓效忠《基本法》,而《基本法》第一條開宗明義寫明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要求參選人填寫「反港獨」確認書是天經地義的事,為甚麼不能成為選舉常態?如果參選人連象徵性表態「反港獨」也不願意,還有資格成為議員嗎?

不近情者多藏奸。大狀黨對區區一紙確認書如此緊張,不能不令人懷疑背後有政治動機。作為同道中人,大狀黨為幾名被DQ的反對派政客投石問路,本來不足為奇,問題在於他們實在太心急,太咄咄逼人,反而顯得心中有鬼。正如老毛所說,凡是敵人反對的,我們就要擁護;凡是敵人擁護的,我們就要反對。反對派愈害怕確認書,愈證明確認書不僅有必要存在,而且有必要成為常態,尤其是在港獨歪風愈吹愈烈的情況下,選管會更應堅守原則,千萬不要被大狀黨嚇倒。

說到補選,今次安排本來就不合常理。前後共有六名議員被DQ,當局不是等全部完成司法程序後才一併補選,而是分開補選,這不僅勞民傷財,而且正中反對派下懷。在這種安排下,六名激進政客隨時堂而皇之重返立法會,一切又回到原點,既沒換湯也沒換藥,當局豈不是白忙一場?DQ究竟有甚麼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