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美容針謀殺案:否認APSC負責人 周向榮被指說謊

【本報訊】DR醫學美容集團為女顧客進行CIK療程時發生致命事故,集團創立人周向榮等三人各被控一項誤殺罪,案件昨續審。周向榮繼續作供,並接受次被告陳冠忠的律師盤問。律師批評周在肇事的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APSC)事必躬親,卻矢口否認是APSC負責人,根本是一派謊言,指周只為與APSC劃清界線。周對此表示絕不同意。

文件顯示於APSC具不同職銜

代表陳冠忠的律師形容,周向榮在APSC角色就是親力親為的老闆。周則指,他每月才到APSC一至兩次,反問律師「咁算唔算親力親為?」不過,周在律師盤問下,承認會親自面試APSC重要職位的應徵者、要求科研職員跟他匯報、APSC購買物資的報價單都要經他過目審批。

律師指,周在一二/一三年度的報稅表,申報是DR集團旗下永怡(香港)有限公司的業務發展經理,在永怡年薪逾一千四百七十萬元;周又申報是APSC經理,在APSC年薪逾六百九十萬元。至於APSC向科學園呈交的文件、APSC與內地發展粵港幹細胞基地的合約及APSC的簡介書,則分別介紹周是APSC行政總裁或研究助理。律師指,正因為周是APSC負責人,他才可選擇以不同職銜示人。

周向榮解釋,董事局會因應生意目的,替他安排不同職銜,例如跟內地人士簽約就要用總裁身份;至於報稅表的薪金,是因為他自一○年起連續三年都沒支薪,報稅表所填寫的薪金是一次過補發給他的。

律師續指,周向榮於一一年退任APSC董事一職,董事局由其妻周鳳仙、總經理朱美沁及經理周綺華擔任,但這三人此後由周繼續操控。周對此亦不同意,稱朱美沁及周綺華幫助公司開天闢地,在美容業經驗豐富,其妻亦跟他一起創業,「佢哋三位女士嘅意見我點敢唔聽?講到做生意都係女士精明。」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 43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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