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間西班牙公司昨透過律師入稟香港高院,聲稱在今年四月受騙,把逾二千一百萬港元轉入內地一間銀行的帳戶,部分款項則輾轉到了香港,而其中約二百八十萬港元在數日後被用作購入元朗翠巒一間獨立屋。西班牙公司認為該間獨立屋的業主對事件知情,遂興訟向該業主追討全數或部分被騙的款項。
原告Grupo Arbulu S.L.,是一間西班牙公司;被告陳曉彤。入稟狀指,原告因為受騙下,於四月四日至七日期間,將共約二百卅二萬歐元(約二千一百萬港元)轉入內地浙江稠州商業銀行的一個帳戶,部分款項其後轉到香港數個銀行帳戶,將歐元兌換成港元,其中最少有兩筆分別是一百八十萬港元和約一百萬港元的款項,後來再轉入代表被告的律師行之兩個銀行帳戶,該些款項並被用作購買元朗翠巒一間獨立屋,以完成該宗物業買賣交易。
案件編號:HCA 213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