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案積壓新辦事處啟用疏導

假難民為本港帶來沉重負擔,為加快審核積壓的七千多宗免遣返聲請個案,港府設立的「為免遣返聲請人提供公費法律支援試驗計劃辦事處」上周一投入運作,直接把部分聲請個案轉介予合資格律師提供公費法律支援,解決以往必須經當值律師服務轉介、每日上限十三宗個案的瓶頸。當局料試驗計劃每日可額外轉介十宗個案,等同令每日個案轉介量增近七成七。計劃運作首周,暫完成十一個聲請個案的入息審查。

每年預算開支約9500萬

試驗計劃辦事處設於九龍灣國際展貿中心,二十人的編制包括法律顧問及行政主任等職級人員。計劃下,每宗個案的公費法律支援會以標準費用取代過去的按時付費,費用並已包括翻譯等開支,政府將能更有效控制對免遣返聲請人的法律支援開支。辦事處每年的預算開支約九千五百萬元,計劃會在一年後檢討,再決定長遠最合適的安排。

過去港府為免遣返聲請人提供公費法律支援時,一直由當值律師服務專責轉介個案,但當值律師服務秘書處可支援的個案數目有上限,現時每個工作天只能透過該服務轉介十三宗聲請予合資格律師,即每年約三千二百宗。截至上月底,積壓的尚待審核聲請個案仍有七千多宗。

標準費用取代按時付費

保安局發言人表示,當值律師服務處理的個案,不能隨時按聲請個案數目增加而上調,難以迅速回應個案數量的急劇變化,試驗計劃邀請合資格律師組成輔助名冊,政府把部分個案直接轉介相關律師,向聲請人提供與當值律師服務同樣的支援範圍,計劃能即時增加個案處理量。此外,計劃毋須長期聘用大批法庭聯絡主任及其他支援人員,加上以標準費用取代按時付費,大幅減省行政工作。

當局續指,試驗計劃每日可將十宗聲請直接轉介名冊中的律師,連同當值律師服務轉介的十三宗,即每日廿三宗,有助加快處理積壓個案,亦可維持法律支援質素及標準。

研賦入境處更大權處理

政府正檢討《入境條例》有關審核聲請程序及相關事宜的法律條文。因有聲請人用不同方法拖延程序,如缺席審核會面、不斷申請延期、提供大量與個案無關文件等,當局會研究是否需就現有法例未涵蓋程序作明確規定,並賦予入境處及上訴委員會更大權,以有效處理各種拖延手法,並研究收緊各審核程序時限。當局指會適時就具體立法建議向立法會匯報。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