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急補申報 曾俊華未處理

【本報訊】前特首梁振英及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近日分別被踢爆「偷步」出任公司董事及大學職務,未有事先或第一時間向當局申請或申報。其中梁振英在事件曝光後已「補鑊」申報,惟曾俊華則至今仍未有補交申請。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質疑,梁振英在事件揭發後才作出申報,是存心隱瞞,但林對曾俊華漏報一事隻字不提。

梁振英日前被揭於八月三十一日起,出任「『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香港中心有限公司」及「大灣區香港中心有限公司」的董事,但未有即時向當局申報。有民主黨議員質疑有關職銜或涉利益輸送,要求梁及當局交代。梁振英事後指兩間公司均屬非牟利性質,他不會參與商業或專業服務,他本人不受薪也不分紅。特首辦昨證實,梁於事件曝光後已補回申報,深夜再發新聞稿指政府正處理該宗個案。曾俊華亦被揭突然成為「香港大學政治學系客席教授」,但未見當局相關公布。特首辦指「前任行政長官及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委員會)迄未收到曾俊華有關申請。

議員質疑存心隱瞞促跟進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梁振英在事件揭發後才作申報是違反委員會指引,就算是出任非牟利公司董事都須盡快作申報,質疑梁存心隱瞞,或涉潛在利益及角色衝突。林已去信政府要求查閱梁振英所申報的文件,並去信要求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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