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視侵佔不執法 卻問地從何處來

香港房屋問題尾大不掉,港府拓土遇到不少阻力。其實,拓土難不在於社會意見紛紜,也不在於環保組織反對,而在於港府本身不作為,申訴專員公署揭發一宗官地被霸佔二十年而地政總署有法不依的醜聞,暴露問題的冰山一角。

申訴專員公署就一宗村屋霸官地個案展開調查,結果令人震驚。早在一九九四年,新界某私人農地的業權人獲地政總署豁免書,批准興建一幢村屋,九五年落成後,地政總署發現違反多項豁免書條款,包括建屋高度超標、加建露台、出售農地及村屋,更將毗連的政府土地圍封,阻礙附近村民出入。地政總署先後九次到違規村屋視察,惟令人莫名其妙的是,直至二○○四年才取消豁免書,二○○七年才將個案交由行動組跟進,但行動組並無立即行動,而是以所謂「先易後難」、「後入先出」為藉口處理積壓個案,直至二○一四年才展開執管,二○一五年發出第一封警告信,二○一六年至二○一七年因違規持續,先後兩次定罪。

根據申訴專員提供的時間表,大家可以清楚了解地政總署是如何的包庇姑息,如何的失職瀆職。這宗違規個案持續了二十多年,至今還在違規狀態,說到底就是當局一味縱容,業權人有恃無恐,根本不將法律當一回事。而村屋業權人的背景如何,地政總署為何有法不依,同樣是社會關注的焦點。事實上,違規建屋及霸佔官地絕非個案,而是普遍現象,從前高官及富商將東丫背村寮屋打造成豪宅,數十年間地政部門熟視無睹,到最近又有民間機構揭發富商霸地,問題層出不窮。

號稱法治之區的香港,就是如此的荒唐,一方面富人田連阡陌,還要不擇手段僭建及霸佔官地,另一方面是基層望樓興嘆,被迫棲身危機四伏的劏房或棺材房,而港府身為大地主,竟然連有多少土地被侵佔都不知道,或者知道了也不處理,令問題積重難返。浪費土地則是另一個問題,譬如大埔有塊土地既瀕臨海旁,又有完善交通配套,但二十多年來一直在荒廢,簡直暴殄天物。

港府經常問「地從何來」,既揚言「寸土必爭、見縫插針」,又要打填海及郊野公園的主意,這是不是本末倒置?這邊廂毀人家園,那邊廂縱容霸地,怎能不激發民怨?放眼望去,香港到處都是地,荒廢的校舍及公務員宿舍可以利用,舊區重建能釋放不少土地,還有那些專供權貴享受的俱樂部用地也可以收回來,只要善盡資源,足以解決所有的房屋問題。是不為也,非不能也,美國前總統列根有名言:政府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政府本身就是問題所在,說的不就是港府嗎?

港府早前煞有介事成立所謂土地專責小組,揚言就拓土來源尋求社會共識。其實,不必專責小組大費周章,在打擊非法霸佔官地、善用現有土地資源、懲罰不作為的地政官僚方面,社會早有共識,且看港府是否真正尊重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