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明報》前首席男記者周展鴻涉嫌偷拍女同事,其中女事主Y在發生懷疑偷拍事件後,隨即向上司投訴,上司只着她自行決定是否報警,無特別跟進,而事主X則坦言憂慮上司會包庇被告;直至兩個月後出現涉及第三名事主Z的偷拍事件後,上司才承諾不會允許被告再踏足《明報》辦公室,三名事主始決定鼓起勇氣往警署報警揭發事件。
疑遭被告偷拍胸部的X,昨被裁判官問及何以事隔兩個月才報警,她解釋,被告當時是其上司,她怕舉報不成日後工作時造成尷尬;辯方續追問此事,X情緒激動哭說,因被告是首席記者,自己只是普通記者,相信被告對於《明報》的價值較自己高,憂慮上司會因此包庇被告及不會將他解僱,若舉報失敗,她要繼續面對被告。
X續指,事發後她與被告「表面無嘢」,但她有暗地提防被告,一見他手執手機走近會加倍留神,而兩個月後因她再目睹Z疑遭被告偷拍裙底,遂決定向另一上司投訴,該上司於開會後向她確保被告不會再出現在辦公室,「執嘢都唔會」,X始決定向警方報案。
疑遭被告偷拍裙底的Y則指,被告是她很信任的前輩,「無諗過咁信任嘅人會咁做」,事發後她一直掙扎應否告發,曾詢問所屬部組的直屬上司,該上司着她自行決定,Y之後如常出差,同年八月得悉X及Z也疑遭被告偷拍,遂與二人一同往警署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