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容霸佔官地 地署廿年懶理 申訴署怒轟執法散漫

特區政府冇靈魂,地政總署縱容村屋違契霸官地長達二十年!申訴專員公署公布一項主動調查的結果,直指新界鄉郊有私人農地業權人三違反,包括違契加高、違反「豁免書」規定兩度易手,更擅自築圍牆圍封過千呎的官地私用,阻礙附近村民出入,但地政總署多年來以「先易後難」及不屬優先取締為由未有積極採取行動,最終拖延至去年才釘契及檢控。申訴專員狠批地政總署行事散漫,九次視察亦毫無效用,對違規擴建視而不見,不但虛耗人力物力,更變相助長違規霸地,坦言不排除事件只是冰山一角。

申訴專員公署早前接獲一宗投訴指鄉郊一幅私人農地違規廿年,遂展開主動調查。涉事農地的業權人早於一九九四年獲地政總署豁免書,批准建一幢新界村屋,但翌年落成後違反多項豁免書條款,包括超出高度限制、加建露台、橫跨官地、出售農地及村屋。

巡查九次 違規視而不見

地政總署於一九九六至二○○三年先後視察九次,但對於村屋不斷違規竟視而不見,直至二○○四年才取消「豁免書」,期間繼任業權人愈霸愈多,不但搭建門廊,更築建圍牆及豎設鋼閘,建立「私人天地」,公署指最嚴重時期圍封地段佔地三千三百多平方呎,當中三分一、即一千一百多平方呎屬官地。

直至二○○七年,地政處將個案交予行動組跟進,但行動組並無處理個案,延至二○一四年才展開執管,業權人先後於去年及今年兩次被定罪。行動組解釋未有採取行動,是基於以「先易後難」及「後入先出」的原則處理積壓個案。

以不屬優先取締作推搪

申訴專員劉燕卿炮轟地政總署行事散漫,拖延取消豁免書,縱容違規,虛耗人力物力,斥地政總署九五年已發現涉事建築樓層過高及搭建構築物,但延至九九年及二○○二年才留意到賣出村屋及位置錯誤,沒有當機立斷取消豁免書,巡查粗疏,又批評地政總署沒設立完成處理個案目標日期,只是以不屬優先取締、中等優次、非緊急及不危險為理由推搪,難以令人接受。

地政總署回覆查詢稱認同個案情況不理想,對此致歉,認同有值得改善地方,包括適時檢討積壓土地管制個案的處理優次。該個案已作出檢控,佔用人已自行清拆位於政府土地部分的構築物;至於農地上的構築物,地政總署已於今年七月十日向業權人發出警告信,飭令業權人於廿八天內糾正違規情況,如未有糾正,會考慮重收地段。

地署指清理個案需三年

地政總署指已調整過往「先易後難」的原則,優先處理個別時間較長的個案。「新界行動組」至今合共接收七千七百多宗積壓個案,當中已處理個案共五千三百多宗,預計現有個案可於未來兩至三年內清理。

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批評地政總署失職,「離譜,好難想像到明顯違規的事情,廿年都不執法,簡直匪夷所思,今次申訴專員講出來,令政府蒙羞,成日話依法治港,但對霸地僭建視而不見!」指政府縱容權貴霸地,將成為發展土地的阻力,他今日召開記者會,披露一個違規十三年而部門竟未處理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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