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學三子」被覆核刑期,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坦言律政司做法合理,皆因案件原審判社會服務令過分寬鬆,明顯出錯,若律政司不作出刑期覆核,可能會成為壞先例,令法律偏離正軌。事實上,雙學三子確係糾眾衝擊「公民廣場」令多名保安人員受傷,若不判囚,年輕人會以為「違法達義」代價好輕,可以再「無畏無懼」的以身試法,都不過係判社服令而已。老朽想問:如果一個人和法律較勁,而法律又不能把他怎麼樣,你說他會把法律放在眼裏嗎?
反對派不顧事實真相,像「政治主教」陳日君便大呼小叫「香港法治被破壞,司法沉淪早開始」;而人稱「戴妖」的戴耀廷,一邊教法律,一邊教人犯法,更為文「妖噏」:香港還未是一個以言入罪的地方,宣揚公民抗命或「違法達義」的理念,都還不是違法的。在法律收緊之前,利用機會去推廣「違法達義」,也是義之所在。
妖風陣陣之下,多間大學的學生會會長如着魔般為所謂「威權社會」下的「良心犯」鼓與吹,加上美媒建議提名他們競逐諾貝爾和平獎,霎時間「良心犯」都戴上閃閃光環,唔通真係被楊岳橋噏中,入獄留案底令人生變得更精彩?
有論者指出,原本監獄內沒手機,不能聚眾;沒誘惑,可靜心思過。之不過,「良心犯」有現職議員朋友,他們有極大特權,可以無限次探監,每次可帶兩人同行,探多久都可以。議員與囚犯對話,懲教員甚至不得監聽。嘩!咁爽嘅!難怪「良心犯」咁多花臣,有監倉草圖、日記、打氣勵志宣言……原來香港呢個「威權社會」,坐監都如此多Fun,老朽真係失敬咯!
仲有啊,如今又撲出一班人話要為十六名「良心犯」籌「抗爭基金」四百萬元,每人每月可得一萬元「安家費」。看官,香港呢個城市果然創意無限,我欣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