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自稱在加拿大任職項目經理及年薪逾一百五十萬港元的港漢,在港開車接載三名韓籍妓女到酒店房間賣淫,又管有冰毒而被捕。涉案四十三歲被告洪加天,早前在九龍城法院承認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維生和藏毒等共三罪,裁判官昨日判刑指,被告在案中的參與程度高,但認同本案沒有剝削或壓迫妓女等加刑因素,最終判被告入獄八個月。
辯方求情時強調,被告並非安排韓籍妓女來港的人,涉案酒店房間亦是由妓女登記租用,與被告無關,他只負責接待妓女,因對法律認識不足才犯案。此外,警方曾監視他三星期,期間他只曾接送妓女四次往來機場和酒店,次數不頻密,參與程度低。辯方又重申被告無毒癮,涉案他管有的兩克冰毒本屬韓籍妓女,他只是貪得意才吸食。
案情透露,警方今年二月底在網上發現賣淫廣告,遂派員假扮嫖客放蛇,發現被告於今年二月底至三月七日間,在港安排數名韓籍妓女賣淫。其中兩名涉案韓籍女子早前已承認違反逗留條件罪,各判囚六周。
案件編號:KCCC 74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