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姨甥女 原判囚60月 六旬漢上訴獲減刑

【本報訊】現年六十五歲男子被指在一九九○至九六年間非禮當時年僅四至九歲的姨甥女,事件一直未被揭發。姨甥女日漸長大,在事發廿多年後,她從新聞報道得悉另一宗同類案件是在多年後才被揭發,遂由美國返港報警,指控姨丈在她年幼時作出非禮行為。姨丈去年在區院經審訊後裁定六項非禮罪成,判監六十個月。他早前提出上訴,上訴庭雖然否決其定上訴的申請,但其刑期上訴則得直,獲減至卅九個月。

上訴庭指,非禮女童是極為嚴重罪行;本案更有加刑的理由,包括上訴人是受害人的姨丈、受害人在案發時年幼、案發時段長達六年、事件導致受害人長時間情緒抑鬱及要接受心理治療、上訴人全無悔意等。不過,上訴庭亦指,上訴人是用手狎弄受害人私處,但其非禮的手法並非嚴重,加上事件是在案發廿多年後始被揭發,而上訴人是在六旬之齡首次定罪和判監,故原審的判刑明顯過重,因此下令減刑。

案件編號:CACC 30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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