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血公民主席兼立法會議員鄭松泰於去年十月的立法會會議上,在會議廳內涉嫌將五星旗及區旗倒插而惹上官非,他事後被警方拘捕及控以侮辱國旗及侮辱區旗兩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審訊,鄭松泰受審後被裁定兩罪表證成立,他選擇不自辯及不傳召證人,法庭將案押後至下周五作結案陳詞,期間鄭獲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卅三歲的被告鄭松泰,被控一項侮辱國旗及一項侮辱區旗罪名,控罪指他於去年十月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廳內公開及故意以玷污方式侮辱國旗及區旗。
控方昨只傳召兩名證人作供,即同屬民建聯的立法會議員劉國勳及蔣麗芸,其中劉供稱,事發時他在議員休息室的電視看到鄭逐一走到有插上五星旗及區旗的議員座位前,用手將五星旗及區旗倒插,其後蔣麗芸有上前整理好被倒插了的旗。
劉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他無確認自己從家中帶來的十二對國旗和區旗是否符合規格,故稱之為「複製品」,但「相似程度令人相信係五星旗及區旗」;劉說,由於有人在宣誓時發表「港獨」及「支那」辱華言論,故當日他才帶五星旗及區旗分給黨友議員,宣示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蔣麗芸則供稱,當日從劉國勳手中接到五星旗及區旗後,她將旗平放桌上,並無如其他黨友議員插在杯座中;當她進入休息室後,透過電視畫面見鄭將國旗和區旗倒轉,她頓感「好嬲」及「唔尊重」,立即衝入會議廳整理好被倒插的旗,並警告鄭「唔好侮辱國旗!」但當她返回休息室後,再從電視畫面見鄭「郁啲旗」,她再入會議室「鬧」鄭及「警告」他不應再做,並說:「再咁我告你!」
蔣麗芸接受辯方盤問時指出,雖然大部分人應熟悉五星旗及區旗的擺放方式,但她不敢肯定「五星旗在右、區旗在左」的法定擺放方式,並反駁辯方「你依家有部iPad對住睇你咪叻囉!」她續說:「好多時睇你有心無心,係咪故意,要每個人都知道個規格係比較困難。」她承認自己對於國旗及區旗法是「知道啲,唔敢話好清楚」。
辯方問到她事發時將五星旗及區旗平放桌上,沒按照法定規格擺放,是否算侮辱五星旗及區旗,蔣即激動答說:「我知你想套我落圈套,但依家佢(鄭松泰)直頭係將支旗塞落個筒度,唔係擺左擺右問題喎!」其言論引起法庭哄堂大笑。蔣再強調,當日她與黨友並非懸掛五星旗。
劉、蔣二人均指,鄭當時兩度在議事廳倒插議員桌上的五星旗和區旗,劉更指,即使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有作勸喻,鄭依然無理會。辯方則指,本案的主要法律爭拗是,鄭的作為是否屬於「玷污」及構成侮辱。
案件編號:ESCC 113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