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執言:反對派濫權破壞懲教工作

高院上訴庭改判雙學三人和反新界東北發展十三人入獄,然而此十六名囚犯獲反對派議員濫用公務探訪制度探監,不斷透過探監的反對派議員對外散播公民抗命、「違法達義」等歪理。

反對派議員濫權,帶頭破壞懲教工作,藉特權為獄中人作傳聲筒製造亂港議題,繼續播獨煽暴,影響監獄正常運作及囚犯更生,使十六人如同擁有特權,令其他囚犯覺得不公。十六犯本應入獄反思己過,惟反對派議員濫權之舉,致使十六犯毫無悔意,在獄中繼續播獨煽暴。其中黃之鋒對外傳口訊煽動市民「直接在前線阻止這個城市失去僅餘的自由」,羅冠聰更公開向中央「宣戰」,稱「與共產黨打最徹底的宣傳戰」等。

反對派議員濫權,致十六犯可在冷氣房中與他們密謀內外勾連對上訴庭判決反攻倒算。議員與囚犯的對話,懲教員不得聞聽。黃浩銘傳出的信,更誣衊上訴庭的判決是「苛政苛法」,暗示隨時發生更大型的抗爭行動。

由於反對派議員頻繁探監,令十六犯毋須按時工作,變相享「特別待遇」。懲教署亦須安排額外人手處理,耗用公眾資源,浪費公帑。

立法會議員以公務身份見在囚人士應與其職務相關,但多名議員在社交媒體公開的卻是「信鴿」式的資訊,甚至帶「助理」見其女友,可能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違反普通法。只去探訪這十六人,為他們作傳聲筒進行播獨煽暴宣傳,並加重懲教署負擔,這算不算公器私用?當局須檢視監獄條例及附例的相關規管是否存在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