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向榮自稱老闆無參與運作

DR醫學美容集團於二○一二年為女顧客進行CIK療程時發生致命事故,集團創立人周向榮、實驗室男助理陳冠忠及為客人施針的女醫生麥允齡,三人各被控一項誤殺罪,案件昨在高院續審,由辯方展開辯方案情。周向榮出庭自辯稱,他是美容中心老闆而非董事,無參與美容中心的日常運作;至於配製涉事CIK製品的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APSC)實驗室,他早於○九年退任董事,陳冠忠在出事前半年仍是APSC的負責人。

代表周向榮的資深大律師黃敏杰,昨展開辯方案情並率先陳詞。黃表示,按照刑事案標準,除非陪審團肯定周向榮是明知涉案CIK製品無做細菌測試,對死者陳宛琳構成明顯及嚴重的死亡風險,否則不應作出定罪裁決,而證供顯示,周是真心相信涉案CIK製品有做細菌測試。

指有電郵員工要確保產品無菌

黃敏杰質疑,若周向榮明知CIK製品無做細菌測試,為何容許其胞姊周欣欣接受至少兩次CIK療程?況且DR兩名員工及四十多名客人接受CIK療程後都相安無事,周向榮在推出CIK療程之前及之後,均一直發電郵提醒員工及陳冠忠要確保產品無菌及安全。黃又指,周既然願意斥資數百萬元在APSC的硬件,無理由容許製品無做細菌測試,破壞集團聲譽。

周向榮自辯時供稱,DR集團截至案發時有卅八間分店、逾八百名職員,除科學園的APSC實驗室外,集團在荃灣有線電視大樓亦設有實驗室,以集團的規模,絕不可能僅由一個人管理,架構上集團事務由中央管理組打理,中央管理組由總經理朱美沁領導。

周續指,集團旗下的美塑醫務中心共有三間分店,包括肇事的銅鑼灣分店,而每間分店由獨立公司持有。集團只負責為分店租地方、裝修及提供儀器,軟件方面則由分店的醫生負責,例如每項療程及手術應急的程序指引,是由醫務總管及麻醉科醫生撰寫。

周向榮稱,他在銅鑼灣分店的角色只是老闆而非董事,在該分店無設立辦公室,無參與該分店日常運作,他自二○○○年無再行醫,難以向分店作出監管及提供醫學意見。

他供稱,○九年他聘請次被告陳冠忠籌備建立APSC,希望藉陳的經驗為APSC申請生產質量管理規範(GMP)及美國血庫協會(AABB)認證;他在同年十月,即APSC進駐科學園之前兩三個月已退任APSC董事一職,APSC董事改由一間公司擔任。一二年四月,APSC聘請註冊醫務化驗師華壽恩擔任實驗室總監,但此前陳冠忠仍是APSC的負責人,對APSC的業務最為清楚。

周向榮指,事發前一年,即一一年十月,陳填寫周年業務更新表,首次向科學園披露APSC研發擴充CIK細胞的技術,但當時科學園未有反對;陳在事發前亦曾代表APSC向科學園求助,要求園方協助APSC取得CIK細胞研究的GMP認證,但園方「幫唔到手」。聆訊今續,周會繼續作供。

案件編號: HCCC 43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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