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行政署在一四年七月,把人稱「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加裝圍欄,並定下守則,禁止市民在周一至周六進入;而周日若要進入該處集會,則要獲行政署的批准。「覆核王二號」退休人士張德榮在同年十月就此措施,入稟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拆欄及取消禁止市民進入的措施。案件昨於高院審理,法官區慶祥聽畢雙方陳詞,押後判決。
代表申請人張德榮的大律師陳詞指,申請人不是質疑行政署管理有關地段的權力,只是挑戰現行措施,認為過於嚴苛,並犯上法律錯誤。大律師指有關地段是公眾地方,政府雖然有權管理,但行政署卻在大部分時間施以禁止公眾進入的措施,猶如將東翼前地視為私產。此舉是對公民權利的不合比例干擾,亦違反協助公眾和平集會的責任。
代表行政署署長的大律師則強調,政總的東翼前地基本上是一個供車上落客的迴旋處。雖然它可以用作被人群聚集,但簡單而言並非一個開放的空間。署方衡量各方利益後引入措施,要求公眾經申請才可集會,並且限制開放時間,以上種種不算對集會或表達自由有不合比例限制。
案件編號:HCAL 136/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