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大有枯枝。在本港數萬名教師之中,出現少數衣冠禽獸不足為奇,奇怪的是,教育局對相關醜聞總是秘而不宣,能拖則拖,瞞不過才對外公布;更奇怪的是,當局將犯罪者的私隱置於公眾利益之上,致使性罪行查核機制漏洞百出,起不到保護青少年的作用,這同縱狼入羊群根本就沒有分別。
深水埗一家中學爆出男教師涉嫌非禮女學生事件,涉案教師以關心學生為名,經常接載她們離校,駛到僻靜處施以「祿山之爪」,估計至少有五名女生受害,其中有人被非禮及糾纏長達一年多。今年六月,有受害人向校方揭發事件,據說該老師得知自己被校方調查後主動辭職,並很快在一間特殊學校謀得新職位。教育局六月份接獲有關舉報,但至今仍未獲得任何進展,更以涉案者被警方拘捕以及該個案已交予「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為理由,企圖將責任推得乾乾淨淨。
從事件過程觀之,有不少可疑之處。發生淫師醜聞,勢必打擊校方聲譽,影響收生,關係教師飯碗,學校存在隱瞞的誘因,不排除校方將涉案者辭退或暗示涉案者主動辭職,一走了之,以圖大事化小,但如此一來就等於變相縱容。另一方面,教育局接獲報告卻坐等警方調查,更是匪夷所思。早前屯門興德學校爆發「影子學生」風波,教育局雷厲風行,委任大批校董入校,先將校長革職,繼而啟動釘牌程序,紀律處分同警方查案同步進行。一樣是老師,一樣捲入是非,教育局處理手法差天共地,莫非「謊報」學生人數的罪惡竟然比「非禮」學生更嚴重?或者事件不曝光,教育局就不處理?
眾所周知,孌童癖之類的性罪行屬於一種容易重犯的罪行,如果醜聞被遮掩,新僱主及家長失去警惕,隨時可能製造更多受害者。可以說,教育局在今次事件中扮演了為虎作倀的極不光彩角色,淫師固然有罪,教育局更是難辭其咎。
正是由於教育部門的不作為,導致香港的學校有如無掩雞籠,淪為性犯罪的天堂,早年更有外國孌童犯逃到香港繼續執教。究其原因,港府以保護私隱為藉口,推出「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時留下大量漏洞,包括查核機制為自願性質,僱主不能強制查詢準僱員的紀錄;機制只能查核新僱員或合約員工,不能查核現有僱員以及有機會接觸兒童的義工;家長欲聘請私人補習或興趣班教師,卻無權使用有關查核機制,如此一來查核機制有如一紙空文,同性罪犯保護傘無異。更可惡的是,儘管輿論一再要求完善機制,並以立法形式強制相關僱員使用機制,教育局卻至今置若罔聞。
沒有人不同意要保護私隱,但性犯罪者的私隱及公眾利益之間哪一個更重要,這是不言而喻的事。教育局對性罪犯的容忍,就是對未成年人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殘忍,是可忍,孰不可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