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風波:揣着明白裝糊塗

對於律政司就「雙學三子」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提出刑期覆核並得直,引發爭議,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接受媒體訪問時強調,觀乎原審和上訴庭的判詞,律政司司長提出刑期覆核別無他選。他又指出,上述案件是有預謀而非即興,加上示威者入侵限制區域並造成人員受傷,明顯較同類案件嚴重,原審法院判刑時對案中被告過度寬容,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避免有關案件成為先例,責無旁貸。

除了江樂士,包括兩名大律師公會前主席以及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等多名法律界重量級人士,近日相繼就今次上訴庭判刑發聲,情況相當罕見。其實這也難怪,最近一段時間,各種歪論甚囂塵上,特別是所謂當局「政治檢控」、「製造政治犯」等,不僅令香港形象蒙羞,亦摧毀香港「法治之都」美譽,法律界人士據理駁斥,一為神功二為弟子,不能單純以「親共」大帽子扣之。

說回「政治檢控」論,其實是典型的「誅心之論」,而非理性的「以法論法」,反對派繞開判決是否符合法律精神不談,而專從無從證實的「動機」說事,對手自然難以辯白。按照他們的邏輯,恐怕上訴庭須得罔顧法律條文,維持原判,方能凸顯「捍衞法治精神」的決心。

說港府製造「政治犯」,起碼現階段沒有確鑿證據支持,一般民眾激於義憤作此論尚無可厚非,部分法律界人士揣着明白裝糊塗,刻意誤導公眾,卻是罪無可恕。正如人稱「戴妖」的戴耀廷,利用人們對「法律權威」的崇拜,片面曲解「公民抗命」(只談抗爭而少談、避談責任部分),鼓動年輕人當政治炮灰,最具欺騙性,因而為禍亦最大,「戴妖」民憤之烈遠甚於其餘「二丑」,就是這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