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五號滅火輪服役已廿年,設施早已追不上時代需要,而去年的審計報告已踢爆消防採購及保養工作有十八宗罪,混帳枉燒最少六億元公帑,其中正正有提及消防在買車、買船、買裝備上有嚴重延誤。學者及關注團體批評滅火輪本應是去救人,今次卻反要「等人救」是「好瘀」,但更嚴峻的是萬一機場發生重大事故,將產生難以估計的危機,建議消防處前瞻性檢視設施新舊程度,為更新裝備早作準備。
去年十一月的審計報告揭示,消防處一二及一三年分別獲撥款八千五百萬及一千六百萬元,更換已服役逾廿年的七號滅火輪及兩艘九九年六月起服役的快艇,但最初制訂的運作需求,部分內容竟大致參照廿年前的設計,批評消防似乎無按最新科技及運作環境充分考慮新船需求,及後才建議加強各項功能,引致十四個月延誤。
再者,消防處在買船時亦曾尋求海事處協助採購,但進度緩慢,兩艘新艇及七號滅火輪現估計將在明年七月及一九年八月才啟用,延遲逾三年及四年,更換快艇的總財務承擔額亦因延誤而增加一倍、換滅火輪金額亦增一成六。當時報告亦指消防船隊的廿一艘船中,有十四艘已超過設計使用期○點七年至十一年不等,要求部門密切監察各項換船進展,免再現延誤。
城市大學專業持續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指,消防採購工作屢受質疑,憂慮廿年船齡的滅火輪能否應付今日頻繁的海上交通,又指消防船救人反被救「好瘀」;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批評,消防換船進度落後,部分船隻使用逾廿年,其設施和水準已不合時宜,滅火輪在執勤期間發生意外,反映有關船隻未能顧及自身,更遑論救援市民,建議部門前瞻性檢視設施新舊程度:「若不盡快更新就難應付大型災難,現時不少油船來港,僅以現時落後救援設備,一出大事就『論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