禍首不除無寧日 撥亂反正此其時

搗亂,失敗;再搗亂,再失敗,直至滅亡。兩名宣獨辱華政客遭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後死心不息,上訴再上訴,搗亂再搗亂,結果是失敗再失敗,昨日被終審法院駁回其上訴許可申請,終極敗訴收場。纏訟一年的鬧劇終於落幕,判決結果可謂彰顯司法公義,大快人心。

眾所周知,游蕙禎和梁頌恆因為違反《基本法》及《宣誓及聲明條例》,遭高院原訟庭裁定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二人不服上訴,亦遭上訴庭駁回,最終上訴至終審法院,三位法官昨日聽取游、梁一方陳詞後認為沒有可爭辯之處,連政府一方陳詞也不用聽便直接駁回申請,猶如摑了二人一巴掌。最可笑的是,他們事後仍然以「民選」說事,推諉司法制度無法捍衞選舉結果云云。其實,正如其中一位法官所說,二人是「自己踢自己出局」,一切都是因果報應,他們不反躬自省,反而怪罪司法不公,簡直莫名其妙。如今隨時因為無法支付訟費及歸還立法會薪津而破產收場,更是咎由自取,完全不值得同情。

可以看到,自從人大果斷釋法、表明對港獨絕不姑息之後,本港司法機構有了撥亂反正的迹象,兩名港獨小學雞自取其辱固然是求仁得仁,包括「雙學三子」在內的十六名年輕人遭覆核加刑、旺角暴亂的被告遭重判,亦總算體現了有法必依、違者必究的法治精神,然而令人質疑的是,迄今為止付出法律代價的無一例外都是年輕人,他們有的是大學生,有的甚至未成年,結果不是身陷囹圄,留下案底,就是隨時破產收場,前途盡毀,反而煽動他們反中亂港的幕後黑手卻毫髮無損,甚至一邊享受高床暖枕,一邊大講風涼話,對比是何等的鮮明,何等的諷刺!

近年香港亂象紛呈,年輕人動輒暴力衝擊,紛紛以犯法為榮,甚至衍生港獨,這一切正是始於佔中,以及佔中搞手提出的「違法達義」。可惜三年過去,四十多名佔中主要搞手之中只有九人被檢控,而且司法程序拖拖拉拉,至今還未正式審判。更不堪的是,作為最大金主和黑手的壹傳媒老闆黎智英一直逍遙法外,不僅不用為佔中負起法律責任,就連政治黑金醜聞亦同樣全身而退。如果說,年輕人逞匹夫之勇,付出代價是罪有應得,那麼,躲在他們身後煽風點火的幕後黑手,不是應該罪加一等嗎?為甚麼淪為政治炮灰的永遠是涉世不深的年輕人,滿肚壞水的衣冠禽獸卻可笑到最後?

香港回歸二十年,亂足二十年,根本原因是港府「恐洋症」深入骨髓,面對外部勢力唾面自乾,甚至連洋奴漢奸都不敢得罪。黎智英過去長期透過洋人之手向反對派提供政治黑金,興風作浪,搞風搞雨,港府一味投鼠忌器,姑息養奸,卒之斷送了一代年輕人的前途。說到底,只有將最大黑手繩之以法,將牛鬼蛇神一網打盡,才能根除禍患,正本清源,也才能還國家以尊嚴,還香港以法治,還社會以清淨,還年輕人以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