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變成「必要之惡」,足見本港居住問題的嚴重性。運房局局長陳帆日前表示,政府將牽頭接觸地產投資公司的物業持有人、慈善基金及社福機構,在年底前推出「良心劏房」,協助有緊迫需求的基層市民。
輿論普遍認同政府做法,但學者指出這只能是短期過渡性的方法,解決小部分居住問題有燃眉之急的基層人士,長遠不可行。特首林鄭月娥回應傳媒時則指出,劏房只是「形容詞」,合法與否視乎法例是否容許,無論如何,政府會全方位考慮可以幫助市民紓緩惡劣居住環境的方法。
解決住屋問題的根本之道,在於努力開拓土地供應,尤其是通過填海造地的方式,建立大規模土地儲備,以供房委會興建公屋,同時發展商亦可獲得土地興建私樓。當然,從城市規劃的層次考慮,公營房屋包括出租公屋及居屋的比例整體而言,以不少於六成為優。
值得注意的是,上屆政府成立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經全面考慮各個社會階層及群組的需求,包括劏房、天台屋及板間房等住戶,訂出未來十年構建四十八萬個住宅單位,其中約六成為公營房屋,倘若能如期完成,將有助解決房屋問題。
「良心業主」值得鼓勵,可惜解決劏房問題只能是杯水車薪、聊勝於無也。被記者問及政府的有關計劃時,陳帆局長直言,在舊式唐樓建符合法例規定的劏房,最多僅有幾百間而已,對基層市民而言,無異於望梅止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