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失效支票網購名牌貨 青年認欺詐 入教導所

【本報訊】四名青年被指在一四至一五年間,向十三名在網上放售名牌物品的賣家,購買對方的PRADA、CHANEL手袋及勞力士手錶等,貨品價值共逾廿六萬元。四人訛稱已入數,又向賣家出示失效支票,以營造已入數假象;賣家直至在出貨後,始發現金錢收不到之餘,名牌貨又遭騙去。賣家報警,四人事後被捕,其中一名廿歲青年早前在區院承認四項欺詐罪,昨被判入教導所。

四名被告依次是鍾嘉威(廿一歲)、麥浩輝(廿二歲)、鄧俊輝(十九歲)及黃諾軒(廿歲),共被控十三項欺詐罪,次被告另被控一項串謀處理贓物罪。

第四被告黃諾軒早前認罪,辯方昨求情指前年曾因事被判入勞教中心,早前刑滿釋放後本已覓得工作,重新做人;今次犯案是因誤交損友,受人利用。被告母亦撰信求情,指他非常孝順。

官稱有一定策劃

法官判刑時明言本案案情嚴重,作案手法並不簡單,更涉及使用失效支票,顯示有一定的策劃,背後亦有集團操控。若第四被告年滿廿一歲,刑罰定必是不少於三年的監禁。惟考慮報告指被告適合在教導所服刑,認為他接受一段長時間紀律訓練,對於其更生有幫助。法官亦特別提遭被告母親的求情信所感動,因此衷心希望被告能改過自新,回報母親對他無條件的愛。

案件編號:DCCC 7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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