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救命單」換同事6000元 銀行經理及下屬判社服

【本報訊】中國建設銀行一名銷售男經理被指夥同下屬,於前年八月在職時,向另一名同事索取六千元利益,藉此向該同事提供「救命單」,以助對方達到營業指標,惟遭該同事拒絕。廉署事後介入調查,控以男經理與下屬一項串謀使代理人索取利益罪,二人早前在九龍城法院受審後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昨判刑時指案情嚴重,但考慮二人的背景良好,又獲家人支持,故判兩名被告各二百小時社會服務令。

首被告周凱聰(卅三歲)是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前銷售經理,次被告郭偉倫(廿八歲)則是該銀行的前營業代表。辯方求情指,兩名被告勢難以再從事銀行業,已受到深刻教訓,日後會奉公守法。辯方又強調被告的行為沒有侵害銀行和相關貸款申請人的權益,屬技術性犯案,希望法庭考慮本案情況特殊,判二人社服令。

案件編號:KCCC 10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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