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面書:3年內117社運人士被控告

【本報訊】正在服刑的香港眾志黃之鋒,其Facebook專頁上貼出一份一百一十七人的名單,列出由三年前反對財委會新界東北撥款、佔中及旺角暴亂等被控告的社運人士。另一方面,今屆立法會在宣誓風波後僅餘廿三名民主派議員,而當中近三分一人有刑事案件在身,分別涉及佔中、佔旺及侮辱國旗及區旗等罪名,其中三人更已經被落案起訴,一旦被判罪成及判囚,不但會被褫奪議席,更在五年內不能參與選舉,民主派在議會中無疑處於劣勢。

三分一泛民議員或面臨訴訟

多名現任民主派議員牽涉多宗案件,當中包括公民黨議員陳淑莊及社福界議員邵家臻參與佔領行動,被控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一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再加上民主黨黃碧雲、工黨張超雄、教育界葉建源、資訊科技界莫乃光及人民力量陳志全等,同屬曾被警方「預約拘捕」的四十八名佔中搞手之一;另有熱血公民議員鄭松泰因侮辱國旗及區旗被落案,案件仍在審議當中,多達三分一的民主派議員或會面臨訴訟。

倘囚逾3個月 5年內禁參選

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九條,任何人被判刑事罪行而監禁一個月以上,經由立法會出席議員三分之二通過便可解除職務;而《立法會條例》第三十九條則規定,被判入獄逾三個月人士不得於五年內參選。

上述列舉的議員,若被裁定罪成並被判入獄,就有機會被褫奪議席,更要面對五年內不能參與選舉的規例,對民主派未來的選舉部署影響深遠。

除了現任議員外,黃之鋒的Facebook專頁上則貼出一份一百一十七人的名單,羅列出由反對立法會財委會新界東北撥款開始,以至佔中及近年旺角暴亂等被控告的社運人士,當中三十多人已被定罪並服刑,而其他案件則在審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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