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公關公司女東主涉嫌以藝人表演確認書、發票、報價單、合約等文件,向客戶「MCM」時裝訛稱曾聘用第三者為其提供服務,詐騙客戶逾一百二十六萬元。她昨於區域法院承認十二項欺詐罪,被還押至九月一日,等候其精神、心理及背景報告後量刑。
被告韋曉薇(四十三歲),她本被控十九項欺詐罪名,指她虛假地表示唱片公司、多份本地中英文報章、酒店等,曾為MCM Fashion Group Limited提供服務,導致她獲得利益。她昨承認其中十二項控罪,但不包括涉及唱片公司藝人表演確認書的那一項控罪,控方決定不就餘下七項控罪提出檢控。案情指,被告於一一年至一四年一月,把數十張假單交予MCM Fashion Group Limited,騙取該公司逾一百二十六萬元。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出身基層,且患有抑鬱及強迫症逾十年,其子在讀書上亦有問題,現於英國就讀特殊學校。被告犯案前,接下推廣時裝品牌「MCM」在港市場業務的工作。該公司雖有宣傳預算給予被告,惟推廣不但要找名人、明星等做宣傳,而且要找名人為報章雜誌拍照,以令「MCM」產品得以曝光。
辯方透露,被告將「MCM」的產品交予明星使用之餘,還需送禮物討好明星,而這些開支被告都須先行墊支,「MCM」方面又指不能超支,還催促被告要令品牌增大曝光率。最終,在入不敷支下,被告愚蠢地修改單據犯下本案。
案件編號:DCCC 116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