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妻女「強出頭」傷人 海關督察候判

【本報訊】海關督察的妻女在籃球場打羽毛球時,疑被射籃人士叫停,督察到場為妻女「強出頭」,期間推撞一名男子,令對方雙臂刮傷及左腳擦傷流血。督察事後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經審訊後,屯門法院昨日指被告當時表現野蠻和不理智,判他罪成,下令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將他還押至九月五日判刑。裁判官認同被告並非暴力的人,叮囑他要把握時間反省自己言行。

官指被告證供不盡不實

控罪指,被告鄧軒臣(五十三歲)於去年九月四日,在天水圍屏廈路的籃球場內,襲擊事主莫亦圖。裁判官裁決指,法庭接納事主和其友人是誠實可靠的證人,被告的證供不盡不實,被告自稱以平常心查問事件,但他卻扯住在場與案無關男子的衣服,又捉着事主的單車,表現野蠻和不理智,故不接納其證供,裁定他罪成。

被告昨自行求情稱,他已做了二十七年公務員,一直規行矩步,案發時是出於對家人的關心和保護,期間和事主有身體接觸,希望法庭接納他並非窮兇極惡之人,而當時他一家人都在球場,妻子更因與事主衝撞而受傷。

案件編號:TMCC 122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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