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日前剛被上訴庭加刑判即時監禁八個月的羅冠聰,今年一月由台灣返港時,在機場遭示威人士襲擊和淋液體;警方事後拘捕五名涉案男女,共同控告他們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其中四人再各被另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預審,五名被告都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十一月一日開審。控方指,由於羅冠聰剛因另案(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被判入獄,之後或須向法庭申請「提犯令」,由懲教員將他帶上法庭作證。
五名被告依次為運輸工高傑飛(五十三歲)、退休的唐發祥(七十二歲)、主婦林錦嫦(六十八歲)、退休的劉必泉(七十一歲)及主婦鄺桂嬋(六十七歲),控罪指五人於今年一月八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參與非法集結,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等,而高、唐、林、鄺四人另各被控同日在機場襲擊羅冠聰。除劉沒有律師代表外,其餘被告由私人律師代表。
無律師的劉必泉向裁判官稱:「你有證據就判我,我唔會出聲、唔會求情,洗定個籮柚入去坐監」,又語帶嘲諷說希望法庭重判以「彰顯司法公正」,惹起旁聽人士哄笑。當裁判官問劉有沒有證人需傳召時,劉疑把「證人」錯聽為「敵人」,表示:「我無敵人,港獨分子就係我敵人。」其他被告的律師則指,審訊時將爭議各被告是否有犯案意圖。
各被告昨獲逾卅名支持者到場聲援,部分人在臉貼上五星旗圖案貼紙;有團體在庭外拉橫額,高叫「反港獨無罪」、「市民憤怒了」,又質疑羅冠聰的言行挑釁顛覆國家,故譴責他並沒有罪。
案件編號:WKCC 335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