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營法定機構草率調查 滋擾不絕

【本報訊】除面對不同政府部門的打壓外,東方亦屢遭公營及法定機構滋擾。其中,平機會篩選投訴個案草率,過去出現多宗胡亂濫告浪費公帑兼滋擾東方的事件,令東方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才能討回公道。於一宗投訴中,平機會更無核實投訴內容,便發信要求《太陽報》進行調解,後來才發現涉事是另一報章。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亦曾誣告東方「侵犯個人私隱」,幾經法律程序,才獲上訴庭判勝訴。

平機會乏理據仍提申索

以調解機制解決糾紛本為平機會的責任,但在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平機會去信《太陽報》,聲稱接獲一名市民投訴,指《太陽報》在二○○七年七月八日一篇報道的標題,使用負面字眼來形容精神病患者,有歧視殘疾人士之嫌。但其實該篇報道是來自另一報章,《太陽報》當日有關報道的標題是「與新移民妻爆大鑊,掟女落街父墮斃」,完全沒有引用投訴所指的字眼。平機會未有核實投訴內容,便要求《太陽報》與投訴人舉行調解會議以解決投訴。至同年十二月七日,平機會再去信《太陽報》,指投訴人不願調查繼續,決定終止有關調查。

平機會馬虎的投訴處理態度令人嘩然,更曾將理據不足的個案訴諸法庭。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平機會去信東方,指接獲一名市民就《太陽報》在二○○六年九月九日一篇題為「醫局規劃發神經 病房逼到人都癲」的文章,對《太陽報》作出殘疾中傷投訴。其後平機會更協助入稟向東方及太陽報督印有限公司申索,法官認為原訴人理據不足,裁定撤銷申索,東方雖然勝訴,但卻要花費約一百四十萬元的律師費。

私隱署誣告東方遭駁回

而早在一九九七年九月,東方原刊物《東周刊》便因刊登一幅女子髮型潮流圖片,遭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誣告為「侵犯個人私隱」,東方上訴先被原訟庭駁回,幾經法律程序,上訴庭終於二○○○年三月判東方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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