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作為第四權,屢遭政府針對,在法律面前亦不得平等,多次出現贏官司輸堂費的荒謬情況,甚至只獲判一元作為賠償金。面對種種政治打壓,中央政府雖然一直事事知悉,卻未有出手遏止,令愛國愛港傳媒最終落得被針對的下場。學者痛斥打壓行徑嚴重打擊認真做好新聞的傳媒機構,甚至影響本港的言論及新聞自由。
東方一直謹守傳媒天職,堅持為民發聲,惟秉持正義卻換來不斷的無理針對,多年來遭不同政府部門打壓的事件不計其數,當中最轟動的個案,首推於一九九六年王菲懷孕照片被盜用的事件。東方一名專責政治新聞的女記者,當年上京採訪拍攝到王菲懷孕的獨家相片,相片於同年十月五日,在東方原刊物《東方新地》一篇題為「王菲懷孕乘飛機」的報道及雜誌封面獨家刊載。翌日《蘋果日報》娛樂版在未取得同意下,盜用相關相片。
東方為此提出索償,翌年四月原訟庭雖然裁定東方勝訴,但東方僅獲賠償八千零一元,其中五千元作為賠償東方版權的損失,三千元作為翻印圖片的賠償,另加一元作為賠償金的裁決,但東方卻要代《蘋果日報》支付一百萬元的訴訟費用。東方據理力爭提出上訴並得直,《蘋果日報》需自行負責訴訟費,但卻判東方要支付雙方在上訴庭費用計算總和的四分之三堂費。時任上訴庭法官高奕暉更大放謬論,指東方記者未經王菲許可,以狗仔隊方式侵害王菲私隱在先,因此不應享有版權保護。
東方最終決定向終審法院上訴,並獲終審庭五位法官一致裁定東方上訴得直,下令《蘋果日報》賠償三萬三千零一元予東方,並要支付原訟庭全部堂費及大部分上訴堂費給東方。時任終審法院非常設法官顧安國在書面判詞中指出,計算侵犯版權的懲罰金額,應以市場公平交易價格為原則,並以持有版權者願意將版權讓予對方的價格計算。
顧安國引用同類例子計算賠償金額,他假設東方從英國《太陽報》買入前英國王妃戴安娜多年前的緋聞照片,作價一千英鎊,折合港幣約萬餘元。他認為,與王菲的懷孕照片比較,戴安娜的照片無論在色彩、效果均比不上;而王菲懷孕的傳聞是本地話題焦點所在,因此該幀照片的可靠性與價值是毋庸置疑,故其價值應較戴安娜的照片高。在衡量後,顧安國認為王菲懷孕照被侵權的合理賠償應為三萬元,而盜印照片的賠償維持原本的三千元,另加象徵性罰金一元,賠償總額應為三萬三千零一元。
而在案件上訴至終審法院得直期間,《東方日報》專欄「功夫茶」曾發表一些文章,揭露法官的偏私和針對,藉此表達不滿,但竟遭律政司控告藐視法庭罪名,法官最終於一九九八年六月,判《東方日報》時任總編輯入獄四個月,又重罰東方五百萬元。東方遭盜用獨家照片,最後反以言入罪,不但被判罰款,時任總編輯更身陷冤獄,可謂荒謬至極。
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指,過去二十年間,東方屢次踢爆政府施政缺失,結果成為政府的眼中釘,屢遭不同政府部門打壓。即使多宗盜用東方相片的案件證據確鑿,法院判案時仍然「心慈手軟」,輕判侵犯版權的傳媒,甚至反過來要求東方支付巨額堂費,他形容情況荒誕、「法治形同虛設」,「經過一場官司,敗訴一方當然要賠償並支付堂費,咁先可以顯示法治嘅公正性,贏官司輸堂費呢個情況真係非常奇怪。」他指,這些打壓嚴重打擊認真做好新聞的傳媒機構,甚至令本港的新聞自由遭受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