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熱點道路限車長,旅巴司機硬食「牛肉乾」!多條通往旅遊熱點的道路,均設有車長十米或十一米的限制,除非在三星期前申請禁區許可證,否則超限車輛會被檢控。惟近年旅遊巴普遍車長逾十一米,不少接載學生或本地團的旅遊巴經常遭殃,有司機曾一日被抄兩次牌,硬食罰款變相白做。業內估計旺季時整體每月要支付五萬元罰款,又指許可證申請繁複費時,難與租車程序配合,而條例更是三十多年來未有修改,已經不合時宜,促當局放寬限制。
學校旅行、本地一日遊都經常租用旅遊巴,然而本港許多郊外道路設有車長限制,不少旅遊熱點亦必須經過這些禁區才可到達,如往大帽山郊野公園必經的荃錦公路、前往嘉道理農場的林錦公路,及通往尖鼻咀的流浮山深灣路等。
「一日試過畀人抄兩次牌,等於兩日白做!」駕駛旅遊巴七年的陳先生,經常接載學生及本地團到大帽山郊野公園或曹公譚戶外康樂中心等熱點旅遊,卻因必經的荃錦公路設車長十米限制,令他不時遭警方檢控,每抄一次牌定額罰款四百五十元,大部分要自掏腰包,「我都係為學生同市民服務,好唔公平!」
另一旅遊巴司機張先生亦有苦自己知,他十五年前入行,初時駕駛的旅遊巴不足十米長,進入限長十米的荃錦公路及深灣路亦相安無事,惟七年前按政府呼籲淘汰舊式柴油車,改換新型旅遊巴後,車長超過十米,經常被抄牌,「都唔係我錯,新車係咁長,覺得好無辜!」他指不時因客人臨時加插景點,而硬着頭皮闖禁區,結果卻被檢控,罰款亦要自理。
雖然旅巴在此類禁區道路上可安全行走,彎位亦有足夠空間,甚至這些地點均設有旅遊巴泊位,惟要進入設置車長限制道路的過長車輛,須按實際需要向運輸署申請禁區許可證。以接載學生及團體的旅遊巴為例,有關巴士公司需提前三個星期提出申請,並要租車團體書面證明,如校長簽發的支持信,亦要將許可證寄到租車團體地址,才可合法進入該些道路。
公共巴士同業聯會幹事文海迪估計,目前七千多架非專營公共巴士中,佔八成車身逾十米,而部分團體於出發前三日才下訂租車,根本無法申請許可證,司機惟有冒險出發,估計學校旅行旺季時,有約兩成旅遊巴未能取證,業界整體每月要額外支付五萬元定額罰款,盼政府在相關旅遊熱門路段修改限制,「畀公共巴士入,設定朝九晚六已經解決咗問題。」
文續指,即使旅遊巴順利申請許可證,但一證只能跟一車,若指定車輛在出發前故障,公司調配第二架車應急,卻不能轉用已申請的許可證,若遇上抄牌,成本或需轉嫁至租車客人身上。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稱,在特定道路豎立車長限制牌,原因包括車身較長車輛轉彎時需「偷位」,斜路過於陡峭時車輛馬力不足會造成阻塞,以至車輛重量超出道路負荷而壓毀路面等。不過,這些限制在數十年前已設立,現時車輛性能遠超從前,而且道路網絡發達,政府的交通條例卻仍停留在三十多年前,已經不合時宜,應適時檢討,回應現今需要。
運輸署發言人指,禁止超出長度車輛使用上述道路,目的是保障道路安全。由一六年三月至今年八月十日,申請進入荃錦公路、林錦公路及深灣路許可證分別一千零八十一宗、四十宗及四十五宗。警方發言人表示,在道路上的車輛的司機違反交通標誌或道路標記所顯示的規定,可處定額罰款四百五十元。
圖:吳康琦、關萬亨
文:林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