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前懲教員強姦案 播放醉娃辣身舞片段 辯方質疑清醒 事主淚灑法庭

【本報訊】曾任懲教主任的男護士在蘭桂坊酒吧搭訕醉娃後,涉嫌將她帶往時鐘酒店強姦案昨於高院續審。辯方律師盤問女事主時,多番質疑她案發時清醒,且曾與被指是被告的陌生男子在酒吧舞池內攬錫及跳辣身舞,事主否認,強調當時酒醉不清醒。辯方又指,上的士時該陌生男子表明去九龍塘,作為香港土生土長的事主應「明白其用意」。惟事主反駁指,不知去九龍塘的意思;又指自己在的士上已「暈住咁瞓咗」。由於事主連番遭辯方質疑,她在庭上不時表現得情緒激動,並多次痛哭否認講大話。

否認自願跟被告去酒店

涉案廿九歲被告蔡仲強,被控在去年九月十日於九龍塘德雲小築內強姦女事主X(廿八歲)。辯方播放X當日於酒吧舞池的片段,指她當時有攬、錫及撫摸該名被指是被告的陌生男子下體,並以背部磨該男子,跳舞時表現開心,X否認片段有顯示辯方描述情況。辯方指,在酒吧時該男子曾說過:「不如我哋去酒店休息吓啦!」並指X是自願跟該男子去酒店,X否認:「我無自願,無講大話,係佢拉走我。」

辯方續指X跟該男子上的士時,狀況是清醒的,即使男子表示去九龍塘時,她亦無叫司機停車,X解釋因已醉至睡着。辯方又指X當時計劃與男友結婚,並把已拍下的婚紗照在的士上拿給該男子看,期間她攬錫該男子之餘,又把頭枕在對方大腿直至下車。X否認,指當時很醉,一直是該男子拉着她手進入酒店。辯方欲播放由警方事後拍攝,量度由酒店櫃台行至涉案房間所需步距約五十多步的片段,惟法官指X表現激動,遂休庭將案押後至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HCCC 14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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