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委會控10工程公司圍標定價

【本報訊】《競爭條例》在前年底生效後,競爭事務委員會再度出招,作出第二宗的入稟,指十間建築工程公司被房屋委員會委任成為觀塘安達邨一期的裝修承辦商後,涉嫌「分餅仔」協議瓜分市場及合謀圍標定價,違反《競爭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競爭事務委員會遂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要求對各公司罰款。據了解,有關個案並非由房委會轉介。

本案申請人是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十名答辯人分別是永興聯合建築有限公司、裕輝建築有限公司、茂恒油漆裝飾公司、大道建築公司、金記機電鐵器工程有限公司、協益建築公司、泰華土木工程、維新鐵器裝修公司、百達建築工程公司及聯合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疑按照所分層數拉客

入稟狀指,安達邨一期共有三座樓宇,每座四十層,於去年中入伙。據競委會調查所得,十間公司涉嫌協議每間公司負責四層樓。由於新租客在收樓時會在襟前貼上印有單位號碼的貼紙,各公司的職員會按所分的層數來拉客,不會向其他樓層的租客兜攬生意。

如遇上不是其樓層的租客主動詢問,公司都會拒接生意,並會將租客轉介予所分好的負責公司。此外,十間公司在入伙期內共同印製傳單,並且就工程項目訂立套餐價目表,確保每間公司都收取相同的服務費。

競委會發現,十間公司在該三座樓宇,總共接到八百六十八宗裝修生意,其中超過九成即共八百卅三宗,是按照上述分層接生意的「分餅仔」協議處理。

競委會主席胡紅玉表示,瓜分市場及合謀定價屬嚴重反競爭行為,指該等行為會導致消費者的選擇減少、價格在沒有競爭的情況下飆升,令消費者和其他企業蒙受損失,破壞整體經濟。競委會之前已在在今年三月,就一宗電腦系統招標圍標案件作出首次的入稟。

案件編號:CTEA 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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