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治要求政府部門發揮監察市場及提供優質公共服務兩大職能,一旦政府失職甚至瀆職,市民往往投訴無門,好在有申訴專員公署負責調查,還市民一個公道。公署握有主動調查權,對政府部門帶來一定壓力。
公署最新的工作報告指出,上年度共接獲四千八百六十二宗投訴,數量不少,其中二百一十八宗採用全面調查方式處理,需投入相當人力資源。值得注意的是,公署同時完成十一項主動調查,為歷年之最,另有十五項仍在進行之中,反映部門的管理水平有待大幅改進。
良好政府的重要標準包括負責任及有效率兩項,但部門處事的顢頇作風仍然流行,雖然輿論狠批「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但官僚依然故我,教市民感到不滿,必然削弱政府的公信力。
綜觀被市民投訴的十大政府部門這份「黑名單」,似乎相當穩定,變化不大。頭三位的食環署、房屋署及屋宇署的位置至為凸出。家居天花滲水,非常惱人,按照法例,屋宇署有責任調查善後。過去二十多年,這個問題困擾不少住戶,始終未見有明顯改善。除了部門裝備落後,未能有效探測滲水源頭之外,部門員工處事拖沓甚至推諉,也令市民感到憤怒。
申訴公署有向問題部門提供改善建議,可能不受重視。未來成立公共行政學院,應該向表現欠佳的部門提供具針對性的培訓,有效推動改革,才是物有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