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呃綜援七年逾33萬婦臨判監邊緣

過往獨力照顧四名子女的六旬老婦,在○六年時隱瞞當時已有六十萬元的資產下,她與其中一名兒子以單親家庭資格,成功獲申領社會福利署的綜援金達七年,共獲逾卅三萬元津貼。惟她在一三年的定期審查時,卻「自爆」有未申報戶口,社署展開調查後揭發她,原來是擁有十個未申報銀行戶口及七張保單等共逾百萬元資產的一名「百萬富婆」。

涉案六十四歲被告黃帖心,去年被捕,昨於區院承認一項欺詐罪,控罪指她在○六年至一三年九月,欺詐社署共卅三萬多元綜援金。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有坎坷背景,亦受抑鬱等病患困擾,並需支持四名子女的生活而憂心未來,才愚蠢犯事,事發後被告已把涉款全數歸還社署。法官聽罷,明言案件處於判囚或緩刑邊緣,囑咐被告家人替被告準備醫療報告,以讓法庭作為量刑指引,被告續准保釋至十月十一日接受判刑。被告昨由親屬陪同到庭,有女親屬在旁聽期間,因擔心被告而不禁落淚。

兩任丈夫同逝 獨力養四子女

案情指經社署調查後,被告在○六年開始申領綜援時,已有六十萬元資產,超越了資產上限;而在一三年事件揭發時,被告資產更已升至逾百萬元,她在警誡下稱因貪心而犯事。

辯方律師求情時,道出被告背後的一段遭遇,指她出身工人階層,曾做工廠女工。被告經歷兩段婚姻,分別誕下兩女兩子;惟其婚姻不愉快,第二任丈夫更常向她惡言相向及虐打,被告為此而自殘。至九九年,被告的前夫及現任丈夫均先後離世,被告須獨力肩負起照顧四名子女的重擔。

後來被告的兩名女兒結婚,長子亦輟學外出工作,財政擔子稍緩。至○五年,被告積蓄將用盡,當時幸而獲得一筆「救命錢」,就是她亡夫的友人償還她六十萬元欠債,但被告仍憂心將來生計,故將此筆錢作為日後保障,才向社署隱瞞。

未供醫療資料 官指辯方懶惰

法官聽至此,訝異被告有此資產仍領綜援,辯方重申被告擔憂通脹,法官笑言「我們全部也會擔心」。辯方指被告是愚蠢犯案,加上她因婚姻不如意致患上抑鬱,兼多病纏身,以致她「憂上加憂」。法官質疑辯方「得個講字」,沒有向法庭提供被告的相關醫療資料佐證,並指辯方「懶惰及不負責任」,在此方面做得不足。

法官最後親向被告及其家屬表示,法庭需公平地向被告判刑;若被告有醫療報告證明她是因病而削弱了自制能力,這可作為量刑考慮;但法官明言,本案有判囚、判緩刑或罰款等各種判罰的可能性存在。

案件編號:DCCC 224/2017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