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慈善伶王」新馬師曾鄧永祥(祥哥)的遺產稅務上訴案昨在高院續審,曾處理祥哥於九六年投資肯尼亞礦業相關文件的當地律師Nyandoro出庭作供。Nyandoro稱,鄧家三子兆榮於一二年曾帶同相關文件的副本到肯尼亞透過當地外交部找他,他核對過相關文件正本後,簽名認證兆榮帶來的文件是真正的副本。不過,稅局昨質疑,Nyandoro的律師行於九六年尚未成立,而相關文件有很多問題,甚至把祥哥國籍寫錯成肯尼亞。
Nyandoro在證供中指稱,他曾見證祥哥和肯尼亞男子Salis G於九六年底在當地成立公司所簽署的章程。稅局的律師卻指,祥哥於九六年底沒有去過肯尼亞,因此有關章程不會在九六年底已準備好的。
Nyandoro向法庭解釋,Salis G當時帶同兩人已簽好的文件到他的律師樓,按當地公司註冊規定,律師要在有關文件中簽名,而Salis G是他的客戶和朋友,他是在這種情況下指自己見證兩人簽署有關文件,而他自己從未見過祥哥本人。
稅局又質疑該公司的文件有很多問題,包括:寫錯祥哥國籍、該公司成立時的註冊編號與另一間公司的編號重複、多份公司的周年報表只是更改年份,內容卻一模一樣,連錯字都一樣。
Nyandoro表示,祥哥肯定不會是肯尼亞人。至於公司註冊編號,他得悉該公司與另一間公司有相同編號後,已在該公司的編號後加了一個B字作區別,符合當地規定。關於公司周年報表,當地公司未必每年都呈交周年報表,當地亦容許僅修改周年報表的年份,待日後再補交。所有證人已完成作供,案件將押後至下周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HCED 1/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