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醫學美容集團為女顧客進行CIK療程時發生致命事故,集團創立人周向榮等三人各被控一項誤殺罪的案件昨續審。有份調查事件的衞生署高級醫生吳東尼供稱,用作培養CIK細胞的人體白蛋白試劑,需在開封後四小時內完成使用,且不應重複使用;但次被告陳冠忠承認將白蛋白重用了一個月。吳認為此舉有細菌污染的風險,情況不理想。
控方證人吳東尼於一二年事發時,在衞生防護中心監測及流行病學的部門工作,負責追查涉事CIK血製品的污染源頭。吳供稱,同年十月四日防護中心收到通報,指律敦治醫院接收了兩名出現敗血性休克的病人,他遂到DR銅鑼灣診所查問,第三被告麥允齡向他覆述替三名事主進行回輸注射的情況,但麥表示不知CIK製品在實驗室是如何培養。
吳遂在十月五日聯同警方及衞生署同事,到涉事的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APSC)向職員逐一查問。翌日,吳再到APSC與剛從美國回港的陳冠忠會面,陳講解CIK細胞的培養過程,又向吳展示一份由廣州軍區醫院取得的培養CIK細胞指引文件。
吳並在APSC的實驗室桌上,發現兩樽培養過程需用到的人體白蛋白及細胞分離液試劑,兩樽試劑均用膠帶將樽蓋重新密封,看似是重複使用過。
雖然白蛋白的樽身標籤,已寫明「需在開封後四小時內完成使用,且不應重複使用」,但陳向吳承認已重用了該樽白蛋白一個月。
吳估計陳此舉是為免浪費,但吳認為這會有細菌污染的風險,何況該樽白蛋白開封後放在室溫,情況不理想。另外,陳又向吳承認未有依循廣州醫院的指引,在培養過程中加入抗生素,陳當時解釋是無此必要。
至十月十六日,吳再到APSC,這次陳主動提及培養過程有混入某種抗生素。不過吳庭上指,陳聲稱加入的該種抗生素,仍在研究試驗階段,未適合人體臨床使用,衞生署在APSC檢取餘下的CIK樣本化驗,更發現樣本並不包含陳聲稱有混入的抗生素。
吳又指,APSC內僅得陳冠忠熟悉CIK細胞的培養過程,而該實驗室每日最多只可處理兩個血液樣本,若接收了第三個血液樣本,第三個樣本就需放在室溫一晚至翌日才處理。
案件編號:HCCC 43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