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患唐氏綜合症的青年往澳洲探親後,於本年情人節獨自乘搭澳洲航空的航班返港,並獲澳航安排地勤公司的男地勤接機及陪同到接機大堂會合親友。地勤陪同青年期間卻在機場內失散,地勤怕遭處罰,先後向澳航和警方訛稱青年已被「叔叔」接走。惟警方調查後發現地勤「作古仔」,幸而追查到青年於落機後六小時,身處沙頭角的巴士上並作出阻截,險釀成庾文翰翻版事件。「大話」地勤因此惹上官非,昨於西九龍法院承認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獲准保釋候判。
裁判官指案情嚴重,足以判囚,但考慮涉案的卅一歲被告張漢棋初犯,遂先索取其社會服務令報告,將案押後至本月廿八日判刑。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在SATS的地勤公司工作七年,月入逾兩萬元。被告對於在案中不斷「作古仔」掩飾事件,深感後悔,明白浪費警力和法庭時間,亦令事主的家人擔心,承諾不會重犯。
辯方又提及本案令人想起「庾文翰事件」,智障的庾失蹤十多年,至今仍不知所終,猶幸本案可找回事主。辯方續指,被告工作時需要進入機場禁區,是次案底或會影響其工作,又呈上被告上司的求情信,信中讚被告工作時謹守崗位和表現優異。
案情指,廿六歲男事主的家人已移居澳洲,事主則居於香港的復康中心。他於去年十一月到澳洲探望雙親,於本年二月十四日獨自乘搭澳洲航空的航班返港。鑑於事主的狀況,提供地勤服務的新翔(香港)有限公司(SATS HK)受澳航所託,派被告由落機閘口接機,陪同事主到接機大堂。惟事主的表姐在接機大堂苦候半小時,至晚上仍不見事主蹤影,遂向澳航職員查問,該職員再聯絡被告。
被告向澳航職員訛稱,約晚上六時在閘口接事主機後,因行經不同通道,一度失去事主蹤影。但被告經搜尋後,在接機大堂發現事主和一名男子聊天。被告理解對方是事主叔叔,並已接走事主。由於事主仍失蹤,表姐報警,一名督察和警員到場,被告向警方講述相同版本,被告繼而錄取口供。
惟警方調查發現,被告陪同事主到入境處櫃位排隊,然後事主行職員通道,但他此時已與事主失散,他曾尋找事主但不果,之後返回辦公室。同時,機場的閉路電視拍攝到事主於晚上六時乘搭機場快綫,至晚上十二時則被人發現在沙頭角一輛巴士上。表姐趕至沙頭角把事主接走。被告被捕,警誡下承認因怕遭公司處罰而虛構事主被「叔叔」接走一事。
案件編號:WKCC 3925/2017